3.15 | 做放心餐饮,我们一直在行动!

2022-03-15

3.15

消费者权益日

图片
一年一度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来临了
今天将施行
网络消费新规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于3月15日起施行。

事关网购、外卖

一起来看

↓ ↓ ↓

1.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
新规:格式条款无效
《规定》第1条对于“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实践中常见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列举,明确有上述内容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2.拆封就不能退货?
新规:不影响商品完好即可退
《规定》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赠品可以免责?
新规:免费提供同样需担责
《规定》明确,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理由主张免责。

4.网络直播营销中实际销售主体辨识不清?
新规:直播平台必须标明实际销售者
《规定》第11条对平台内经营者开设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的情形作出规定,明确平台内经营者的工作人员作出虚假宣传等,平台内经营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5.外卖平台未尽审查义务,需要担责吗?
新规:要承担连带责任
《规定》第18条明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图片

严格出品

315

维护正品

小问号餐饮一直在行动

图片

小问号餐饮庄严承诺:

打造“食安中国”,我们义不容辞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餐饮行业规范

保证食材的新鲜与安全

坚持产地采购

严格把控出餐流程

从蔬菜清洗到出餐

一切按标准操作

积极研发新餐品

做良心餐品、放心餐品、好吃的餐品

保证每一种餐品的营养、美味、健康、安全

如沐春风的对待每一位加盟商及顾客

做放心餐饮,我们一直在行动!


阅读4
分享